
电子烟掺兽用麻醉药多人获刑 主犯被判近九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发布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一起在电子烟弹中非法添加兽用麻醉药品替来他明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主犯孙某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2024年1月至7月,孙某东组织邱某珊等7人,在上海租赁的居民住宅内生产、销售含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弹。替来他明是一种兽用麻醉药品,具有成瘾性但未列入国家管制目录。同年3月,孙某东前往泰国后,继续通过境外通讯软件指挥境内团伙采购原料并掺入来源不明的替来他明粉末,制成电子烟弹对外销售。
经审计,该团伙销售涉案电子烟弹金额达170余万元。查扣烟弹均检出替来他明成分,被认定为伪劣产品。沈某明知烟弹非法添加仍进行销售,金额5.7万余元。
该案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2025年7月25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邱某珊等7人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邱某珊上诉后,2026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某东于2024年9月被批准逮捕,后被列为“红通”人员,于2025年10月回国投案。2026年2月13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同期通报了打击伪劣商品犯罪的工作数据。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593件5745人,起诉9583件18376人。其中,食品犯罪案件5026件9595人,药品犯罪案件2135件4043人。
最高检表示配资导航之家,下一步将保持严惩伪劣商品犯罪高压态势,深挖犯罪产业链,摧毁犯罪网络,加强部门协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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